1.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或在境外注册商标的企业,可按照《苏州市名牌带动战略奖励细则》给予一次性奖励。
2.中华餐饮名店、中华老字号、江苏餐饮名店输出资本、品牌、管理技术和人才,在苏州市外开设分号或发展符合标准的在苏州总部纳税的连锁店,开业满三年并符合《苏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或当地服务业发展扶持要求的,给予一定额度的专项定额补贴或贴息。
3.中华餐饮名店、中华老字号、江苏餐饮名店建立本企业原材料生产基地,带动相关行业共同发展成绩显著、满三年并符合《苏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或当地服务业发展扶持要求的,给予一定额度的专项定额补贴或贴息。
(七)整合力量,发挥行业组织在餐饮业发展中的作用
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相互沟通的桥梁,承担着为会员、为企业、为政府、为社会服务的使命,发挥着“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是我市餐饮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力量。
1.开展行业服务。支持行业组织通过开展信息咨询服务、业务技能培训、组织技术交流、推广典型经验等,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
2.开展制度建设。引导行业组织根据各自职能,完善行规行约,建立健全行业和企业的社会信用机制、信用档案,进行有序竞争,维护市场秩序,不断提高行业自我管理水平。
3.开展市场调研。利用行业组织自身优势,根据市场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反映企业的问题和困难,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为提高行业整体发展水平出谋划策。
4.开展行业活动。鼓励行业组织举办各种会展节庆活动,搭建企业营销和形象宣传平台,向市场化方向发展。
三、组织领导
促进全市餐饮业又好又快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商贸流通主管部门、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结合当地实际,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把发展餐饮业摆在加快经济发展和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促进全市餐饮业发展到一个新的水平。
苏州市贸易局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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