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餐饮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苏府办〔2007〕7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贸易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餐饮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餐饮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餐饮业既是民生产业,也是发展潜力巨大的重要行业。加快餐饮业发展不仅对于拉动消费、繁荣市场、促进相关行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而且对于优化结构、提高第三产业贡献率、吸纳劳动力就业、弘扬餐饮文化、树立城市形象、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等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几年来,我市餐饮业虽然发展较快,但目前总体上仍处于小、散、弱状态,存在着产业集中度低、经营理念落后、品牌意识薄弱、创新能力不足、市场拓展不快、企业抗风险能力不强等问题。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餐饮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又好又快发展为主题,以开放、引导、促进为着力点,积极推广现代经营方式,大力实施品牌战略,进一步推动全市餐饮业的产业化、规范化、现代化进程。力争到201O年,全市餐饮业零售额超过220亿元(年均增长16%),规划、培育、发展具有一定规模、地方特色突出、文化氛围浓烈、社会影响力大、年营业额5亿元以上的美食街区10条,年营业额1亿元左右的美食街区30条;扶持、培育年营业额10亿元以上的品牌企业集团2家,1亿元以上的品牌企业10家,努力把苏州建设成为“东方水城、美食天堂”。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引导,建立促进餐饮业发展的保障机制
加强对餐饮业发展方向的引导,推动行业改革创新,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是促进全市餐饮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
⒈加强法规和标准建设。加大餐饮业法规建设力度,加快制定出台《苏州市规范餐饮业经营行为办法》。研究建立行业诚信机制(失信惩戒机制),建立标准体系,引导企业改善经营设施、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全行业规范、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