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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旅游局关于有限制恢复旅游经营活动的紧急通知

陕西省旅游局关于有限制恢复旅游经营活动的紧急通知


各市(区)旅游局,陕西旅游集团公司: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6月份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旅游工作总体部署意见的通知》精神,并报经陕西省非典型肺炎防治领导小组批准,陕西省旅游局决定:
  一、在严格做好非典防控工作的前提下,自即日起恢复我省旅行社组织本省公民省内旅游的经营活动,但暂不得安排农家乐旅游;
  二、同意国际旅行社开展对外联络工作,为7月份全国恢复入境旅游业务做好准备。我局同时恢复核发旅游签证通知函电;
  三、在世界卫生组织取消对我国部分地区旅行警告前,坚持三个“不组织”。即,不组织大型旅游活动;不组织跨省(区、市)的旅游促销和旅游经营活动;不组织到尚未建立起健全有效的非典预防、治疗、控制工作系统的边远地区和农村地区旅游;
  四、省内旅游经营活动有限制恢复后,各旅游经营单位要在省委、省政府以及各级非典防治机构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下,继续做好非典防控工作。继续严格执行国家及省上制定的各项防控非典措施。旅游饭店、旅游参观点、旅游汽车公司等要做到“三坚持”,即坚持健康申报制度;坚持每天定时测量体温;坚持每天定时消毒。旅行社严格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经营,要教育导游人员严密观察客人身体健康情况。所有经营服务单位一旦发现疫情须立即按规定上报。我局将对各单位执行《旅游经营单位防治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一手抓非典防治这件大事不放松,一手抓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的方针,要严格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组织旅游企业开展经营活动。我局还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并做好相应的市场开发指导和宣传促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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