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重点,深入实施“双进”工程。“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是商务部为推进社区商业工作而开展的主题活动。为了更好地满足居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多种需求,苏州社区商业业态以必备性业态和指导性业态相结合进行配置,并与不同居住区居民消费水平、消费结构相适应。必备性业态是指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要求的消费,主要包括连锁超市、便利店、粮店、餐饮店、药店、理发店、洗衣店(亭)、书报店、维修店、回收站等。指导性业态是指满足居民多样化、个性化生活的消费,主要包括专卖店、专业店、咖啡馆、酒吧、中西餐厅、鲜花店、面包房、美容美发店、健身房等。必备性业态和指导性业态应相互兼容、功能互补,主要依靠市场进行调节。各市、区(管委会)商贸主管部门要加强与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社区物业管理部门的沟通,充分利用社区内闲置设施、房屋,兴办购物、餐饮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网点。
(四)鼓励有实力的大型企业、连锁企业参与社区商业建设。通过资金配套、网点设置等一系列扶持政策,积极引导企业运用连锁经营方式,到社区设立超市、便利店、标准化菜店、餐饮店、洗衣店等各类便民利民的网点,并逐步完善便民服务功能,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鼓励企业采取收购、兼并、特许加盟等多种形式整合分散的社区商业资源,规范社区内的小型门店,实现资源共享、综合利用。对开办商业性社区服务项目的,依法简化审批手续,维护合法经营权益;对兴办微利性商业服务的,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扶持,对开展营利性商业服务的,积极引导向产业化、市场化发展。
(五)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创新服务体系。各市、区(管委会)商贸主管部门要积极建设面向社区的信息服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社区便民服务,发展网上交易、网上服务,补充现有网点的不足,为居民提供定向、快捷、周到的服务。大力提倡大中型企业、社区骨干企业开展以送货上门、送餐上门、修理上门、回收废旧物资上门为内容的“四上门”服务,延伸服务功能,促进服务增值。同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建立稳定、畅通的联系渠道,开展以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为宗旨的便民有偿服务。
(六)开展社区商业示范工作。目前,全市商贸行业正在按照市贸易局《关于推进社区商业“双进”工程工作的意见》、《关于创建社区商业示范区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进一步推动社区商业发展,各市、区(管委会)商贸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重点建设一批在本地区带有示范作用和推广意义的社区商业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社区商业示范活动方案和规划。各市、区政府(管委会)根据商贸主管部门的方案和规划,提出对示范社区的具体要求和措施,并抓好督促检查和验收工作。在邻里中心被商务部认定为“全国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的基础上,2007年全市拟新争创全国社区商业示范社区1~2家,省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3~5家。明后两年,通过推广示范经验,逐步扩大示范范围,推动社区商业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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