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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关于在“十一”黄金周期间对旅游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市要切实做好旅游健康安全工作,防止"非典"疫情重新出现并通过旅游活动传播和扩散,各种围绕"非典"及公众安全事件的预防及救治措施乃是这次联合执法检查的重点之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建立旅游服务健康安全保障机制,对员工和旅游者可能触及到的物品和到达的服务范围内的公共场所进行严格的卫生检查和消毒,避免和减低各种传染疾病通过旅游途径扩散和传播。加强对景区、饮食摊点的卫生管理,检查大中城市和旅游景区的餐馆和饮食摊点的卫生,其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及有关卫生管理规定,杜绝重大卫生饮食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员工的健康安全知识教育,不断提高员工保护自身健康的能力和救助客人的能力。各市区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旅游服务健康安全工作基本要求》的企业,不准接待旅游客人。
  3、检查旅游市场,规范经营服务行为
  检查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部门、个人承包和挂靠的经营行为,境外驻华办事机构非法经营行为,旅游接待和服务中进行欺诈性宣传、招徕和接待的行为,发布虚假广告诱骗旅游者的行为。旅行社组团必须签定符合规范要求的组团合同,必须按规定为游客购买保险。
  检查旅游从业人员的经营服务行为,坚决查处协迫旅游者超时、超量、超计划购物的行为,严肃处理擅自变更购物次数和场所、调整旅游线路、降低"车、房"标准的行为。导游人员必须胸佩导游证,着装整洁,按照规定标准提供导游服务。导游和讲解过程要成为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倡导科学精神的工作过程。严厉打击导游讲解掺杂低级庸俗、封建迷信甚至反党反社会主义内容的行为。严肃查处使用无证人员导游的行为,坚决取缔无证导游。对不佩戴导游证的导游人员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4、检查旅游收费,加强价格管理
  检查大中城市主要商业街区和旅游景区商品市场。经营单位及商品摊点必须入室经营、定点归位、集中管理。管理人员和管理措施必须到位。要严肃查处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强买强卖、围追游售以及餐馆漫天要价、牟取暴利的行为。
  对旅游商品市场价格和服务收费进行认真检查。在旅游业恢复发展初期,为激活旅游市场而开展一些优惠价格促销活动是必要的,但一定要划清优惠促销与销价竞争的界限,做到优质优价,质价相符,反对低于成本价的恶性削价竞争。商品价格和旅游服务收费以及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必须做到明码标价,严格按国家规定标准收费。各级物价部门应按管理权限将所属景点门票价格予以公布。
  四、检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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