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关于在“十一”黄金周期间对旅游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省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各市(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
"十一"旅游黄金周即将来临,这是"非典"过后的第一个黄金周,各项工作任务将十分繁重,根据
国家旅游局《关于在旅游业恢复与振兴中进一步规范和整顿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旅发[2003]59号)精神,省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决定在"十一"黄金周期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做好"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省假日旅游指挥中心下设联合执法检查组,由省旅游局、公安厅、工商局、卫生厅、物价局、技术监督局六个部门的执法人员组成,负责全省假日旅游的检查执法工作。各市也要相应建立假日旅游联合执法检查机构,制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负责本地区执法检查工作。联合执法检查按照统一指挥、属地管理、联合执法的原则组织实施。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整顿规范与加强建设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要以现场执法检查为主。
二、检查范围
联合执法检查的范围为全省各重点旅游市、县、区。省、市、县三级旅游、公安、工商、卫生、物价、技术监督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在"十一"期间,实行全员上岗,并深入旅游企业、旅游景区(点)及周边地区、机场、车站及主要交通枢纽、旅游交通主干道、大中城市主要商业街区、窗口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
1、检查旅游安全,强化安全管理
检查各接待单位黄金周假日旅游接待工作疏导分流方案,特别是应对游客流量高峰的工作方案,如人流车流的疏散。检查安全制度和责任落实情况,尤其是重点部位的安全及防范措施。检查安全救援制度落实情况,安全救援方案必须事先进行预演。检查消防、救护等安全设施,特别是古建筑、停车场、餐饮点和商品市场的消防设施和设备,确保设备齐全完好,正常使用。车、船(缆车及游乐设施)符合安全标准,设备状况良好,操作人员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危险路段和区域设有警示牌或护栏网。检查旅游治安工作,及时查处治安案件,切实保障旅游秩序。各景点必须建立旅游安全报警点,并设专人值守,同当地旅游、公安部门联络畅通。
2、检查旅游服务健康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对景区、饮食摊点的卫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