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招商引资九个月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长府发〔2007〕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全市招商引资九个月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日
全市招商引资九个月攻坚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扩大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7月至2008年3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场轰轰烈烈、扎扎实实的招商引资攻坚行动。现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项目建设为统领,围绕实现“两大攻坚目标”,组织开展“37项招商活动”,采取“六项保障措施”,推进“五大攻坚任务”,力争通过9个月的努力,储备和引进一批关系全局、影响深远的重大项目,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经济布局,增强发展后劲,为实现长春更好更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攻坚目标和任务
根据全市招商引资九个月攻坚行动总体要求,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提出“两大攻坚目标”、“五大攻坚任务”。
(一)总体目标
1.储备项目2000个,签约投资超3000万元项目800个(其中,工业项目400个以上)。
2.实际利用内、外资300亿元(其中,外资14亿美元,内资194亿元),为2008年内、外资均增长30%以上奠定基础(见附件1)。
(二)主要任务
1.在促进重点产业发展上攻坚。围绕“汽车扩能、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光电产业资源整合以及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型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等领域引资金、上项目,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经济整体素质(见附件2)。
2.在促进重点园区建设上攻坚。为加速推进产业集聚,进一步推介专用车产业园、玉米工业园、生物医药园、软件园等6个重点产业园区招商,启动推介动漫游戏原创产业园、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园、装备工业园等6个特色产业园区,做强招商载体,提升招商引资竞争力(见附件3)。
3.在促进企业扩能及延伸产业链上攻坚。依托现有产值超亿元企业,跟踪服务,强化支持,重点生成50个以上超亿元工业企业扩能项目;逐户研究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业链情况,重点推介一批产业链延伸招商项目(见附件4)。
4.在促进资源利用上攻坚。依托区位优势和资源特点,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利用2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区域内地矿资源、可再利用资源、厂房设备生产线等闲置资源的普查,并谋划和形成一批资源利用型项目。
5.在促进城市承载能力提升上攻坚。围绕旧城区改造、新城区建设、城市交通等领域引资金、上项目,重点推动9个大项目的招商引资(见附件5)。
三、攻坚活动
围绕完成“五大攻坚任务”、实现“两大攻坚目标”,丰富招商载体,突出重点区域,充分发挥各县(市)区、开发区招商引资主力军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境内外招商活动。
境外招商,在巩固日、韩、港市场的基础上,深度开发德、美、法、意等欧美市场,培育东南亚和台湾市场;境内招商,以“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为重点,深度挖掘重点产业聚集区和县域经济发达地区的投资潜力,重点组织好37项招商活动。其中,市级重大招商活动10项,各县(市)区、开发区招商活动19项,市直相关部门招商活动8项(见附件6)。
四、保障措施
坚持属地责任与领导和部门责任相结合,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攻坚机制,形成攻坚合力,确保各项攻坚任务落到实处。
(一)明确工作机制
成立全市招商引资攻坚领导小组,全力抓好九个月的招商引资攻坚工作。
组长由崔杰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姜治莹、李伟、郑文芝、王学战、钱龙生、高学章、李福春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主要负责招商引资攻坚行动的组织、谋划、指导、考核和总体协调工作。市发改委、经委、建委、开发办、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及各产业办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
(二)落实攻坚责任
领导小组负责对招商引资攻坚行动的统一领导,统筹部署相关任务,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协调解决攻坚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市政府领导按分工对口负责招商任务,直接参与亿元以上项目的招商活动。各县(市)区、开发区是攻坚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制定《招商引资九个月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攻坚内容,明确工作进度,完成攻坚任务。市直各部门和产业办是服务主体,要下移服务重心,为攻坚活动提供有效的支持和保障,并在攻坚期间至少引进一个投资超3000万元的落地项目。市商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搞好招商平台建设,确保建设进度和质量。要加强对攻坚活动的组织调度,各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攻坚任务完成情况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汇总分析后,以快报形式报送市招商引资攻坚领导小组和相关领导。
(三)加强项目谋划
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招商引资项目谋划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项目谋划的责任分工、工作模式和具体要求,指导全市招商项目谋划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产业办及经济职能部门组织专门力量,聘请专业人员,认真谋划、包装和储备一批质量高、针对性强的招商项目,在此基础上分级建立重点招商项目库,定期向社会公布,强力向国内外推介,提高招商成功率。
(四)改善招商环境
以加强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明确硬件设施建设目标。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相关部门会同各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完成已确定建设用地征用工作;省级以上开发区基础设施原则上达到“七通一平”,有条件的尽快实现“九通一平”;省级工业集中区按功能和需要加快建设企业孵化器(标准厂房)(见附件7)。
以完善招商引资政策支撑体系为重点,加强软环境建设。由市发改委牵头,深入开展清费减负活动,进一步降低企业建设与运营中的相关规费;由市经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关于长春市支持企业扩大再生产和扩厂成区的意见》;由软环境办公室牵头,实行外商(外埠)投资企业检查许可制度,相关部门对外商(外埠)投资企业检查、收费,必须经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批准。
(五)强化督查考核
由市商务局牵头,市政府督查室配合,制定《招商引资攻坚考核验收办法》,重点考核各县(市)区、开发区攻坚目标完成情况,各部门、产业办在攻坚行动中服务、支持工作落实情况。对完成任务的单位,市政府给予表彰。对引进投资5亿元(5000万美元)以上的签约落地项目,经商务局审核,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批准给予重奖。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六)营造招商氛围
市商务局要协调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对招商引资攻坚活动进行全面宣传报道,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利用“长春招商网”等信息平台,面向社会发布招商项目信息,争取公众参与。依据《长春市招商引资中介奖励暂行办法》,及时奖励招商有功人员,调动全民招商热情,掀起新一轮招商引资热潮。
附件1:
招商引资攻坚目标分解表
项目单位:个
┌─┬─────┬───────────┬─────────────┬────────┐
│序│ 责任单位 │ 实际利用内、外资指标 │ 储 备 项 目 │ 签 约 项 目 │
│号│ ├─────┬─────┼────┬────┬───┼────┬───┤
│ │ │实际利用外│实际利用内│包装项目│重点规划│在谈项│项目总数│ 其中 │
│ │ │ 资 │ 资 │ │推介项目│ 目 │ │工业项│
│ │ │(亿美元)│ (亿元) │ │ │ │ │ 目 │
├─┼─────┼─────┼─────┼────┼────┼───┼────┼───┤
│ │ 合 计 │ 14 │ 194 │ 1000 │ 400 │ 600 │ 800 │ 400 │
├─┼─────┼─────┼─────┼────┼────┼───┼────┼───┤
│1 │ 经开区 │ 4.72 │ 31.5 │ 150 │ 55 │ 80 │ 110 │ 84 │
├─┼─────┼─────┼─────┼────┼────┼───┼────┼───┤
│2 │ 高新区 │ 4.45 │ 27.65 │ 150 │ 55 │ 80 │ 110 │ 84 │
├─┼─────┼─────┼─────┼────┼────┼───┼────┼───┤
│3 │ 净月区 │ 0.91 │ 26.35 │ 100 │ 45 │ 70 │ 90 │ 10 │
├─┼─────┼─────┼─────┼────┼────┼───┼────┼───┤
│4 │ 汽开区 │ 1.19 │ 24.05 │ 100 │ 45 │ 70 │ 90 │ 66 │
├─┼─────┼─────┼─────┼────┼────┼───┼────┼───┤
│5 │ 朝阳区 │ 0.26 │ 10.9 │ 60 │ 26 │ 40 │ 52 │ 12 │
├─┼─────┼─────┼─────┼────┼────┼───┼────┼───┤
│6 │ 南关区 │ 0.24 │ 4.9 │ 40 │ 15 │ 20 │ 30 │ --- │
├─┼─────┼─────┼─────┼────┼────┼───┼────┼───┤
│7 │ 宽城区 │ 0.34 │ 8.6 │ 55 │ 24 │ 35 │ 48 │ 16 │
├─┼─────┼─────┼─────┼────┼────┼───┼────┼───┤
│8 │ 二道区 │ 0.32 │ 7.25 │ 45 │ 18 │ 25 │ 36 │ 10 │
├─┼─────┼─────┼─────┼────┼────┼───┼────┼───┤
│9 │ 绿园区 │ 0.13 │ 6.75 │ 55 │ 19 │ 35 │ 38 │ 16 │
├─┼─────┼─────┼─────┼────┼────┼───┼────┼───┤
│10│ 双阳区 │ 0.33 │ 8.25 │ 45 │ 18 │ 25 │ 36 │ 14 │
├─┼─────┼─────┼─────┼────┼────┼───┼────┼───┤
│11│ 榆树市 │ 0.14 │ 6.55 │ 45 │ 18 │ 25 │ 36 │ 20 │
├─┼─────┼─────┼─────┼────┼────┼───┼────┼───┤
│12│ 农安县 │ 0.34 │ 9.35 │ 45 │ 18 │ 25 │ 36 │ 20 │
├─┼─────┼─────┼─────┼────┼────┼───┼────┼───┤
│13│ 德惠市 │ 0.41 │ 12.95 │ 55 │ 22 │ 35 │ 44 │ 22 │
├─┼─────┼─────┼─────┼────┼────┼───┼────┼───┤
│14│ 九台市 │ 0.22 │ 8.95 │ 55 │ 22 │ 35 │ 44 │ 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