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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关于生产可伸缩路标产品价格的复函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生产可伸缩路标产品价格的复函
(大价函字[2003]57号)


宿州日星警示用品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生产可伸缩路标产品价格的报告收悉。该产品属于价格放开品种,可由企业自主定价,在特殊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出台前,可暂按企业制定的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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