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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大连熟食品交易中心电费定价申请报告》的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大连熟食品交易中心电费定价申请报告》的批复
(大价函字[2003]67号)
大连熟食品交易中心:
你中心关于《大连熟食品交易中心电费定价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国家现行电价政策,考虑你中心实际用电价格和合理的变线损耗以及用户意见,同意你中心现行电价暂按每千瓦小时0.90元执行。试行一年后,再根据具体情况重新核定。此价格自2003年9月1日起执行,望公示用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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