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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关于综合高中学费标准的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综合高中学费标准的批复
(大价函字[2003]39号)


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申请核定高中学费标准的函》收悉。鉴于综合高中去年试行期内学费收入和教学成本发生情况,经研究,同意综合高中学费定为每生每年3000元;三年级选择分流的学生,按职业中专现行收费标准收费;对按计划录取的择校生按省定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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