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持不懈地查禁传销
(十三)完善建立跨区域打击传销的工作机制和“打控防”体系,集中力量查办涉及地区广、参与人员多以及诱骗学生、农民参与的大案要案,严惩传销组织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密监控网上传销。开展无传销社区(镇、村)和学校活动,教育群众自觉抵制传销。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查处违规招募、培训、计酬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行为。
五、切实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十四)深入开展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启动行业信用评估的试点工作,推动商会、行业协会制定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评议和失信惩戒制度,帮助企业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为企业提供信用信息服务。
(十五)继续推进信用中介机构建设,充分发挥中介机构“桥梁纽带”的作用,面向企业、面向社会,指导各行业深入开展信用体系建设。
(十六)加强诚信宣传教育,组织形式多样、贴近实际、惠及群众的诚信创建活动,大力倡导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组织好“诚信兴商宣传月”。着力做好企业信用管理员、信用管理师培训。
(十七)推进诚信制度建设,建设信用征集、评估、查询、公示、管理网络系统,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工作平台。以各部门的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结合执法需求,推动市场监管信息的互通共享;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综合治理失信行为,建立失信惩戒机制。
六、继续整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
(十八)抓好农村市场整治,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监管,重点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小摊点、小餐馆和食杂店。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渔机渔具等行为。继续开展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清缴置换。
(十九)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建材、汽车配件、成品油、酒类、化妆品、手机和卷烟等行为,遏制非法拼装车、“地条钢”、“黑心棉”反弹势头,清理非法、虚假认证,严惩逃避强制性产品认证行为。
(二十)整顿土地、文化、建筑、房地产、旅游市场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规范银行个人理财等业务,打击银行业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行为,整治非法境外期货交易和变相期货交易;规范保险业经营行为,整治保险理赔难,销售误导和骗保骗赔,打击非法集资;查处网络炒汇、非法买卖外汇、违规收结汇等外汇违法行为;惩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做假账、账外经营等偷逃骗税行为;开展化肥、医药、电力价格和涉农、教育、涉企收费等专项检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