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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整规办关于2007年青海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整规办关于2007年青海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政办〔2007〕85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7年青海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六月七日

2007年青海省整顿和规范市场
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省整规办 二○○七年六月)

  2007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针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市场监管,加快长效机制建设,推动市场经济秩序继续好转,为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继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和监管工作

  (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狠抓源头治理,强化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监管,严格食品及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进一步完善农牧区食品配送、零售体系,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食品流向农村,构建农牧区安全的食品营销网络。加快推广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促进企业强化自身管理,提高企业责任意识。切实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监督、有追究、有提高、有成效。

  (二)全面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重点抓好中药材集贸市场整治和中药饮片生产、使用的监督,开展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虚假广告专项治理,打击和清理挂靠、走票、租赁柜台等违法经营行为,确保我省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安全有序运行。

  (三)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通报和发布机制。逐步建立统一的发布制度,继续延伸并巩固食品安全协调机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扩大县、乡、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适时推进农村牧区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二、继续抓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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