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进“万村千乡工程”(建设改造遍布全国万村千乡的40万家连锁农家店,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便捷、安全、实惠消费),做好农牧区食品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建设培育一批规范管理、诚信经营的农牧区食品安全监管“示范店”。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示范乡”建设,各州(地、市)可选择基础较好的乡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活动,通过示范作用带动和提高农牧区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为农牧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消费、便捷消费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各州(地、市)、县(区、市)政府要加大经费投入,将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食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和相关专、兼职监管人员的开支;增加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切实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整治,防患于未然。
(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建设。按照《全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06-2010)》的要求,全省各州(地、市)、县(区、市)政府和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以及相关成员单位,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开展持续不断的、经常性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中,要广泛开展针对农牧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宣传普及活动。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学校、食品协会、学会等各类主体的作用,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
--采取灵活方式,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关系你我他”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要深化农牧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编写农村牧区实用的通俗易懂的多种文字的食品安全知识读本;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四进七个一”活动(即:进村庄、进农户、进课堂、进工厂,每个村有一个饮食安全知识宣传栏、一个信息上报点、一块食品安全温馨提示牌、每户备有一本饮食常识小册子、农村学校每学期开辟一堂饮食用药安全课、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每年组织到工厂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到农牧区、社区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农村牧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农村牧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素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安全常识,让消费者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假冒伪劣食品鉴别的基本方法、依法维权的基本程序,切实提高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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