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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贯彻国家环保总局“坚决贯彻中央领导批示精神依法严肃处理环境违法行为”电视电话会议实施意见》的通知

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贯彻国家环保总局“坚决贯彻中央领导批示精神依法严肃处理环境违法行为”电视电话会议实施意见》的通知
(晋环发[2007]393号)


各市环保局:

  2007年7月4日国家环保总局召开“坚决贯彻中央领导批示精神依法严肃处理环境违法行为”电视电话会议。周生贤局长做了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当前环境保护中心工作,要求全国环保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近期对环保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统一思想,明确任务,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会上,周生贤局长特别对我省刘向东局长提出表扬,号召全国学习他严格执法、敢于碰硬的工作作风,这是对山西环保工作的肯定,更是对山西环保工作的鞭策和鼓励。
  为贯彻落实周生贤局长讲话精神,全面推进山西“蓝天碧水工程”的建设,我局制定了贯彻国家环保总局“坚决贯彻中央领导批示精神依法严肃处理环境违法行为”电视电话会议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贯彻国家环保总局“坚决贯彻中央领导批示精神依法严肃处理环境违法行为”电视电话会议实施意见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

关于贯彻国家环保总局“坚决贯彻中央
领导批示精神依法严肃处理环境违法
行为”电视电话会议实施意见

  2007年7月4日国家环保总局召开“坚决贯彻中央领导批示精神依法严肃处理环境违法行为”电视电话会议。周生贤局长做了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当前环境保护中心工作,要求全国环保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近期对环保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统一思想,明确任务,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会上,周生贤局长特别对我省刘向东局长提出表扬,号召全国学习他严格执法、敢于碰硬的工作作风,这是对山西环保工作的肯定,更是对山西环保工作的鞭策和鼓励。为贯彻落实周生贤局长讲话精神,全面推进山西“蓝天碧水工程”的建设,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对环境问题突出的市、县和流域实施“区域限批”或“流域限批”
  为有效遏制区域环境和流域环境恶化的趋势,我局决定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市、县、区、流域实行“区域限批”或流域限批。限批期间,暂停审批该区域、流域除污染防治、节能减排项目以外的所有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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