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旅游局、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贯彻国家旅游饭店星级标准全面推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旅游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旅游饭店、旅游院校:
今年是我省执行国家《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03)的全面贯彻年。新标准对饭店经营管理的专业性,对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资质、岗位任职条件、语言水平提出了更高、更明确要求。为适应新标准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旅游饭店从业人员素质,省旅游局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在全省旅游饭店中,全面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坚持把贯彻国家旅游饭店星级标准与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相结合,把星评标准中对服务质量评定的要求与服务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的持证率相结合,全面提升我省旅游行业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明确工作目标。各地、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学习国家
劳动法、
职业教育法,贯彻推行国家旅游饭店星评标准,正确认识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贯彻国家旅游饭店星级新标准,提高员工整体素质,提升饭店业务管理服务水平的促进作用,切实加强旅游饭店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按照国家规定的就业准入范围,力争使我省旅游饭店的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持证率达到100%;三星级以上旅游饭店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的持证率努力达到30%,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以上持证率力争达到10%左右。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保障工作秩序。为加强对全省旅游饭店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由省旅游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部门组成的陕西省旅游行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别由省旅游局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全省旅游饭店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技能鉴定的组织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其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省旅游服务管理中心。
省属旅游饭店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由省旅游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所组织实施。
三、明晰责任、齐抓共管,确保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