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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旅游局关于认真做好汛期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陕西省旅游局关于认真做好汛期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旅游局、杨凌示范区旅游局,省旅游集团公司:
  进入汛期以来,我省局部地区已连续多次遭受暴雨洪水、冰雹和大风等自然灾害袭击,给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也使旅游安全面临严峻形势。据长期天气预报分析,7月份陕北北部、关中中东部及陕南西部降水量较往年明显偏多,局部可能有大暴雨,防汛抗灾形势十分严峻。为了确保全省旅游行业防汛抗灾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旅游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以及旅游者的安全,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当前救灾应急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05]18号)要求,现就认真做好汛期旅游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做好汛期旅游安全和抗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性
  全省旅游行业各级领导要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对汛期可能出现的各类灾情险情对旅游安全造成的威胁和危害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面对当前汛情和抗灾救灾的严峻形势,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和各旅游经营单位,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对人民群众和旅游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防汛救灾和旅游安全的各项准备工作。要迅速对汛期旅游安全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做出部署,明确职责,抓紧落实,确保全省旅游行业安全度汛。

  二、 认真抓好汛期旅游安全大检查
  旅游安全检查要把景区景点、旅游汽车公司、旅游索道公司、游船公司、旅行社和旅游星级饭店等旅游经营单位,以及在汛期举办的重大旅游节庆活动作为重点,特别是山岳型景区的防汛抗灾工作和旅游车船公司的运营要作为汛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旅游防汛安全检查以旅游经营单位自查为主,各市、区旅游管理部门属地系统督查和省旅游局重点抽查相结合。旅游经营单位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查找汛期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在整改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安排经营活动。各市、区旅游管理部门和省旅游集团公司要以防大汛、抗大灾的安全标准,组织好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确保汛期无伤亡和安全事故发生。

  三、 抓紧完善和落实汛期旅游安全工作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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