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通知
(伊州政办〔2006〕117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霍尔果斯、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社会保险基金是老百姓的养命钱、救命钱,维系社会稳定与发展,关系到国家和地区的长治久安。近年来,自治州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监督管理工作进展顺利,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规模逐年扩大,各项社会保险金能够按时足额支付,发挥了社会保险基金在自治州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的作用。但从今年6月中旬财政部驻湖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对州本级、伊宁市、霍城县和尼勒克县的抽查情况来看,发现在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运行管理和基金决算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县市违规动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如:伊宁市违规动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386.68万元;二是金融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存在未按规定利率支付利息问题;三是会计核算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存在养老保险基金年度决算账表不符,个别会计事项账务处理不规范,个别县市财政专户未按规定建帐,机关养老保险与企业养老保险未分账核算等问题。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有效运行,暴露出州直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认识不到位,管理责任不落实,部门间配合不紧密等一系列问题。
  为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社会保险政策,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现就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重视和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规定,严把关口,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违规动用基金,保证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力量,积极协调部门间的关系,妥善解决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发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社会保险事业保驾护航。要严格按政策确保财政应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及时足额到位,对2005年自治区财政转移支付各县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历年补费要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各县市财政对2005年以来财政应承担的社会保险基金一律不准留有硬缺口。
  二、加大基金征缴力度,确保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要改进稽查方法,全面实施实地稽查,加大稽查力度,保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应缴尽缴,应收尽收,严禁擅自减征、免征,严防社会保险基金流失。要保证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按规定及时转入财政专户,不得滞留、截留各项社会保险费。对各金融机构未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养老保险基金活期存款实行优惠利率的通知》(银发〔1997〕567号)规定,少计养老保险基金利息的,要进行清查,应收尽收。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政策,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提高基金的抗风险能力。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