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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的通知
(济政办发〔2007〕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强化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不断提高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突出重点,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严格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考核,由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根据2006年印发的《济南市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制定考核细则和实施方案,报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同意后实施;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实施食品安全责任书制度,推动落实市、县、乡3级食品安全责任;在乡(镇)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设立专(兼)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
  (二)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纠建并举、综合治理”的原则,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和舆论监督等手段,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粮、油、肉类、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类和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市场需求量大、消费集中度高的产品特别是高风险食品为重点品种,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为重点环节,以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学校、社区、建筑工地、生猪屠宰场等为重点场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巩固扩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
  (三)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大力推进“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活动,加强对农村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安全卫生监管,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推进农村食品“市场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建设,鼓励大型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利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发展农村经营网点,提高统一配送率。普及食品卫生知识和科技知识,提高农村食品从业人员和广大农民的食品安全素质。
  (四)大力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以提升食品产业信用为目标,按照抓点带面、点面结合、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丰富试点内容,扩大试点范围,深化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建设。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培育一批质量保障水平高、经营规范化程度高、消费者满意度高的示范单位,优化食品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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