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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2007年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卫生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2007年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卫法发[2007]257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公安局、监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监督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07〕27号)和卫生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178号)精神,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共同拟定了《陕西省2007年打击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照该实施方案的安排和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整治力度,抓紧推进打击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各方面的工作。各设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于2007年7月15日前,将本辖区的实施方案上报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法监处)。

  附件:陕西省2007年打击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陕西省卫生厅
陕西省公安厅
陕西省监察厅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陕西省2007年打击非法
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07〕27号)精神,根据有关采供血管理的法律法规和《2007年全国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责,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血站的执业行为和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行为,认真查找血液安全的薄弱环节,对重点地区特别是一些偏远地区医疗机构血液来源进行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的犯罪活动,依法查处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的“血头”、“血霸”,净化采供血执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血液安全。加强对单采血浆站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在原料血浆采集、供应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供浆员身体健康和血液制品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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