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通知
(渝国土房管发〔2004〕185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拆迁行政主管部门: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要求坚决纠正房屋拆迁中损害居民利益问题。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会议,均把纠正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四项重要工作之一,要求务必抓出成效。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市政府印发了《重庆市市领导和市级部门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明确了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切实负起责任。现就进一步做好今年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把坚决纠正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健康推进,通知如下:
一、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拆迁管理工作
当前我市正处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城镇人口增加和城镇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对城镇规模扩大和城镇原有规划功能进行调整,保持合理的城镇建设规模和适当的房屋拆迁规模,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从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局把握拆迁管理工作,用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指导拆迁管理工作,统筹兼顾,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关系,把城市建设规模、房屋拆迁规模与社会、经济承受能力结合起来,坚持量力而行、实事求是,合理确定城市建设规模和城市房屋拆迁规模。避免大拆大建、减少拆迁矛盾,使群众满意,社会稳定,真正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
二、狠抓落实,切实加强拆迁管理工作
今后一段时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坚决贯彻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解决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出发点,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强化监督、狠抓落实,从制度上、体制上、政策上和法规上使群众在房屋拆迁中的合法权益得到根本保证,促进城市房屋拆迁和城市建设工作的健康发展。各级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损害农民利益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04]143号)所确定的拆迁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工作目标、工作措施狠抓落实。
三、加快编制城市房屋的拆迁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