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州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州政办〔2006〕130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为加强对节能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推进我州节能工作顺利开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步伐,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新政办发〔2006〕120号)精神,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州节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万 水 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沙吾提别克 自治州副州长
黄志刚 兵团四师党委常委、副师长
成 员:刘亚农 州政府副秘书长
莫拉力 州政府副秘书长
刘子清 州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彦哲 州经贸委党组书记、主任
努尔沙哈提 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巴克梯夫 州林业局局长
杨盛江 州经贸委副主任
依明江 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王占江 州财政局副局长
马伊明 州建设局副局长
蒋世谦 州交通局副局长
阿布力克木 州农业局副局长
郭 品 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王建平 州科技局副局长
吐尔逊汗 州环保局副局长
王圣杰 州地税局副局长
陈成功 州国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马合沙提 州统计局副局长
田 辉 州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王春新 州水利局总工程师
文国强 兵团四师发改委副主任、工业局局长
自治州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能:研究制定自治州节能工作发展战略;审定自治州节能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规定;部署开展节能工作各项任务,指导自治州重大节能工程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自治州节能工作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州经贸委。办公室主任由州经贸委副主任杨盛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州经贸委技术进步与投资规划处负责人、州发展计划委地区经济发展处处长柴冰、兵团四师工业局副局长武化新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