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开发假日旅游市场。各级旅游部门和旅游经营单位要不断改进宣传促销的手段和方式,充分发挥现代科技对旅游促销的作用,丰富旅游宣传的内容和品种,扩大宣传促销覆盖面,组织招徕更多的旅游者,促进入境旅游、出境旅游和国内旅游的协调发展。
五、加强信息和协调工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根据假日旅游市场发展的需要,加强假日旅游长效安全机制的建设,密切协调配合,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保障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信息工作。针对“十一”黄金周期间交通运输和重点城市、热点景区供求矛盾日益突出的特点,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信息服务力度,积极引导消费。要及时开展旅游预测预报工作,准确掌握旅游市场趋势,不断完善旅游预报系统,合理分流客源,调节供需矛盾。各市和旅游接待单位都要开设旅游咨询电话,及时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认真做好假日旅游统计预报工作,列入全国假日旅游统计预报系统的重点旅游城市和重点旅游景区,要继续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旅游局联合制定的黄金周统计制度和全国假日办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有关统计信息,并向当地有关媒体发送有关信息,确保假日旅游工作有条不紊,信息准确无误。各地假日旅游指挥中心要与有关新闻媒体积极合作,搞好黄金周旅游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引导和促进理性旅游消费,对黄金周旅游市场和假日旅游工作做好舆论宣传和监督。
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各级假日旅游指挥中心成员单位、旅游接待经营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必须随时报告,妥善处理,不得延误。
省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请将“十一”黄金周期间的投诉电话、值班电话,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于9月18日前传真报省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办公室。
根据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的《通知》要求,请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将本地区假日旅游协调工作的思路、做法、建议,以及贯彻本《通知》的情况”报送省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办公室。
省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办公室电话(传真):(029)85261485
值班室(夜间和黄金周期间)电话:(029)8526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