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护市场秩序,优化旅游环境,提高服务质量
治理整顿旅游市场,规范旅游经营行为。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要组织当地旅游、公安、工商、交通、物价、卫生和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在“十一”前和黄金周期间,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全面整治旅游市场。一是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违规经营的“黑社”、“黑车”、“黑导”等单位和个人,规范旅行社、旅游汽车经营行为和导游人员的服务行为。二是坚决打击欺行霸市、欺客宰客、强行购物、敲诈勒索和虚假广告等损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重点监控并着力规范各类网上组团出游业务,坚决打击各种不正当的经营行为。三是加强对出国(境)旅游市场秩序的规范和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滞留、偷渡等违法行为。通过联合执法检查和治理整顿,净化和优化旅游市场环境,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声誉。
深入开展“旅游诚信活动”,全面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各旅游经营单位要以“服务游客为本”,深入开展“微笑服务”、“细微服务”、“明明白白消费”等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活动,为黄金周创造一个良好旅游环境。旅游行业员工要树立以“八荣八耻”为具体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全心全意为游客服务。要切实做好旅游投诉的受理工作。各旅游城市和重点旅游景区,要向社会公布并尽快开通旅游投诉电话。各级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办公室、旅游质监所及有关投诉受理部门,对旅游者的投诉要及时受理,确保旅游者权益不受损害和旅游行程顺利。强化教育,大力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 。“十一”黄金周,是一次大力倡导文明旅游,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的有利时机。要按照“
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和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联合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开展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的各项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宣传册等形式,发动各行业、各部门和各服务单位加大文明旅游的宣传力度,并在“十一”黄金周前后形成一次舆论宣传的高潮。各地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制作发布公益广告、设立文明监督岗、评选文明游客等方式,引导和教育游客自觉提高文明意识,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共同营造和谐的假日旅游氛围。
四、搞好旅游产品开发和促销,丰富假日旅游活动内容
充分发挥我省旅游资源得天独厚的优势,结合“十一五”旅游发展规划,积极开发富有节日内容和文化特色的假日旅游产品。大力开发红色旅游、工业旅游、农业旅游、乡村旅游和科普旅游等旅游新产品,增加游客可以参与的节日旅游活动。继续开发生态旅游、民俗旅游、体育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等富有陕西地方特色的旅游项目,提高旅游产品的文化品位。进一步完善观光旅游产品,丰富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同时有效分流对传统旅游景区(点)的客流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