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负责对田间、场院、机耕道路以及等级道路以外乡村道路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它自走式农业机械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严查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客、酒后驾驶等,严防拖拉机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5、建立农机监理人员联合公安部门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制度。
6、协助保险公司依法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并依法监督、检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情况。
(九)宣传部门
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公益性宣传范畴,研究制定广播(农村有线广播)、电视、电影放映、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服务等媒体履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违法行为曝光等公益职能的管理规定和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出版交通安全培训教材,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协调各新闻单位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上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目,电信部门定期发送交通安全宣传短信,义务宣传道路交通安全。
(十)教育部门
1、在中、小学校法制和德育教育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学生个人操行评定,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班队会。
2、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禁止组织学生在道路上锻炼。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每学期开学和放假前一周开展一次全校性交通安全知识告知活动。
3、会同公安等部门建立中、小学及幼儿园校车和承租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制度,加强对校车和承租车辆的监管。
4、在中、小学校建立交通安全辅导员工作制度。
(十一)卫生部门
1、按照自治区卫生部门的具体要求,建立完善四级交通事故急救网络,制定完善危重伤员应急救援预案,接到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人员伤亡报告后,立即启动《自治州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与公安部门建立交通事故快速抢救联动机制,对交通事故危重伤员先救治后付费,不因支付费用而延误危重伤员的救治,最大限度地减少伤员死亡。
2、会同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分期分批完成对州直客运驾驶人、乘务人员及交通民警进行交通事故伤员应急急救常识培训及急救箱包配备工作,提高对交通事故伤员伤情判断和处置能力。
(十二)质检部门
1、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和检测员队伍进行清理整顿。对检测机构实行综合治理和资格管理制度;对检测人员实施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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