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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伊犁州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5、加大对发布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群众投诉多和有质量隐患品种的监督抽验力度;开展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专项检查。继续按照国家局的部署,下大力治理“一药多名”现象,规范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问题。使管理混乱、隐患突出的企业受到严厉惩处。
  6、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医药卫生资源,并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相结合,推进农村供应网、监督网建设。积极探索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努力建立与农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农村药品监管、供应体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检查:(1)“两网”建设是否纳入当地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目标之中;(2)“两网”建设组织领导机构是否健全,工作是否到位;(3)农牧区药品市场培育和发展情况;(4)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培训及作用发挥情况。
  (四)开展药品使用环节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秩序
  在药品使用环节,主要是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大力推进医疗机构药品规范管理,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使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1、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监测制度。健全和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强化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病例做出相关规定,及时处置群众性不良反应事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2、继续推进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重点检查医疗机构药品购进渠道、药品入库验收、药品保管养护以及特殊药品的管理等环节,对个体诊所、个人设置的门诊部以及村卫生室配备药品情况进行检查,严厉查处超范围配备、使用药品的行为,规范药品使用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医药卫生专业人员在处方和配方环节上的合理用药水平,及时纠正过量使用抗菌药物行为。
  (五)大力整治虚假违法的药品广告
  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广告问题。落实“随时监控,及时打击”的治本之举,加强对媒体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进一步强化对违法药品广告的监督。健全和扩大广告监测网络,继续做好宣传工作,增强群众辨别违法广告的能力。建立新闻媒体发布虚假广告责任追究制和行业自律机制,建立和落实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和广告活动主体退出机制。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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