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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州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州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伊州政办〔2006〕150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霍尔果斯、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因人事变动,州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州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万 水    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马永钦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茂新    州监察局副局长
      王学凤    州经贸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成 员:刘子清    州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波拉提    州建设局局长
      张 兵    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顾岳良    州财政局副局长
      任志国    州审计局副局长
      刘继东    州纪检委纠风室主任
      李新跃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
      杨新安    州交通局副局长
      王南新    州乡镇企业局副局长
      舒 文    州公安局纪委副书记
      关海川    州政府法制办主任
      陈振芳    州民政局纪检组长
  自治州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经贸委。办公室主任由王学凤兼任,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附件:自治州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自治州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共同职责
  (一)负责治乱减负的工作指导、清理整顿、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工作;
  (二)组织审核需报请自治州人民政府审批的项目;
  (三)参与并组织有关政策问题的调研;
  (四)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典型案件,搞好全州的治乱减负工作;
  (五)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减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州企业减负办:
  1、调查了解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有关政策措施;
  2、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筹备及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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