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和旅游业进一步扩大开放,从今年七月一日起国家取消对内外资旅游企业办事机构的审批,旅游市场中旅行社门市部和旅游办事机构将大量设立,旅行社门市部和办事机构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各地要切实加大管理力度,坚持旅行社门市部和办事机构管理的“四统一”原则。加强对旅行社及旅行社门市部和办事机构的管理、监督、检查。要把查超范围经营、查变相承包、转让经营许可权和违反“四统一”原则的内容作为对旅行社监管的主要内容。同时要对旅行社不规范的旅游合同、旅游业务档案管理和团队运作等经营业务进行监管和查处,切实提高我省旅行社经营服务水平。
(四)清理非法旅游市场,维护旅游市场的正常秩序
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省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同工商、公安、物价、建设、卫生、质监、宗教、城建、交通等部门配合,充分发挥联合执法的作用,彻底清理非法旅游市场,维护旅游市场正常秩序,不断优化旅游环境。
1、坚决取缔“黑车”、“黑社”、“黑导”,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的违法行为,维护广大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继续加强对一日游市场的监管,不断改进一日游的市场秩序,提高服务质量水平。
2、加大力度整治旅游区(点)及周边环境,提高环境质量。对重点旅游区(点)、旅游热线购物点过多过滥并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强买强卖、诱骗购物、哄诈游客钱财等行为,非宗教场所开展宗教旅游活动,在宗教场所从事承包经营商品活动,诱导、胁迫游客捐公德、烧高香等违法活动以及围追兜售、景区环境脏乱差等现象,景区所在的政府要加大整治力度,省市(区)旅游及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共同参与,强化综合执法,力争旅游环境有较大改进。
3、规范旅游景区(点)的旅游价格管理,实行景区(点)门票价格一票制,认真贯彻落实《陕价经发[2007]15号〈陕西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严格执行收费标准,特别要落实好国家对特殊群体参观景区(点)门票的优惠政策。
4、进一步引导、规范蓬勃兴起的乡村“农家乐”旅游,提高经营户旅游服务意识,引导从业者诚信经营,把游客的健康卫生工作切实放在首位。“农家乐”形成一定规模、条件比较成熟的地区要推进其与旅行社对接,以“卫生洁化、环境优化”的标准,优化旅游环境,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