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4)审议批准自治州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2.1.4 成员单位职责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自治州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该办公室各项职责;拟订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
州农业局负责组织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州畜牧局负责组织对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州质监局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州教育局负责协助卫生局等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事故处置中,负责对师生的疏散、抢救,稳定师生和学生家长情绪,保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州工商局依法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州卫生局负责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及病员救治,依法开展对重大食物中毒的卫生学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确定受伤人员救护与治疗医院,派出医护专业人员参与事故抢救工作。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护人员、医疗器械、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伊犁、霍尔果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对进出口食品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会同海关对进出口食品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通关环节进行调查处理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州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会同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
州党委宣传部负责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对外口径,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对互联网信息的管理以及有害信息的封堵工作;
伊宁、霍尔果斯海关负责因进出口食品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通关环节调查处理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州财政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州环保局负责因污染环境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环境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协调、指导事发地人民政府进行污染处置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州水利局负责组织对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州经贸委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组织、供应,参与屠宰加工环节以及流通领域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州监察局负责对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违法行为的调查,并做出处分决定。
伊犁军分区、武警驻伊部队、兵团四师必要时迅速组织协调部队、武警、兵团人员参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1.5 办公室及其职责
自治州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指挥部下设的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副主任依据情况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农业局、畜牧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的负责同志担任。
办公室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