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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裕安区顺河镇政府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裕安区顺河镇政府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六政秘[2006]176号)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裕安区顺河镇政府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六国土资[2006]161号)悉。经研究,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
五十八条
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同意收回六安市裕安区顺河镇政府坐落于裕安区顺河镇街道,窑单路东南侧,总用地面积4021.27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号为:六土裕国用[2006]第H.S:71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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