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1:
关于对银川市人民政府2006年度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的考核意见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2007年4月25日,由自治区环保局、监察厅组成的考核小组对银川市人民政府2006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意见如下:
2006年,银川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自治区第六次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两个最适宜”城市的总体部署,加强对环保工作的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努力创建自治区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召开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签订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和企业,加强环境执法和监督管理力度,突出重点行业的污染治理,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采取有力措施,较好地完成了2006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各项任务。
一、主要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一)认真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将总量指标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总量控制工作全面推开。按自治区审核通报的排放结果,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2.23万吨,COD排放总量为2.76万吨,氨氮排放总量为0.35吨,烟尘排放总量为0.56万吨,工业粉尘排放总量为0.2万吨,工业固体废物排放总量为0.99万吨,符合自治区年度总量控制考核要求。
(二)环境质量得到改善。2006年银川市城市空气质量二级及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312天,占全年总天数的85.5%,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2.11,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标准,在西北首府城市中排名第一。地表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黄河银川市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75%,主要排水沟污染物浓度比上年有所下降,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
(三)工业污染防治取得成效。加强了环境监督管理,率先在全区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共发放排污许可证469家。积极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促进了企业遵守环保法规和强化污染防治的意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2006年关停了污染治理设施不配套、污染严重的6500KVA电石炉1台、直径4.2m水泥立窑1座。对6家企业下达限期治理计划,共投入治理资金5679万元,削减化学需氧量1030吨。银川热电厂一期2×1.2MW机组安装脱硫设施,削减工业二氧化硫900多吨。加强了危险废物管理工作,2006年医疗废物得到全部处置。
(四)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积极开展了农村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投资418万元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行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建成的有机肥厂、沼气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改善了农村环境面貌。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活动扎实,取得初步成效。被列入全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试点市。
二、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
(一)银川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滞后,影响了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和管理。要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2007年底前要完成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