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房超标、搬迁对象选择不准的问题在个别县时有发生。如府谷县府谷镇郭家峁村郭中平三兄弟,各自建房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上,仍然享受着政府的补助资金。有的县为了统一标准,统一格式,超出了贫困户的自身经济承受能力,迫使移民户贷款建房,使迁移户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
(四)迁移户的产业开发仍然是薄弱环节。
四、几点要求
移民扶贫是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要求,提高认识,强化工作措施,以这次验收为契机,促进移民扶贫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此:
(一)提高认识,落实政策,确保市县配套资金到位。市县落实移民扶贫配套资金,是省上的统一要求,此规定已写入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各市县应认真贯彻落实。本级财政较好的市县,应将移民扶贫配套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这项资金的落实。财政状况较差的市县,也要力争配套资金的到位。
(二)严格政策,瞄准对象,确保移民扶贫工作健康发展。瞄准贫困,选准对象,是移民扶贫工作的基础,这个问题在全省范围内普遍解决的较好,但在个别县个别移民点还时有发生,应引起这些县政府和扶贫部门的重视,坚决予以纠正,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移民户建房,要坚持量力而行,禁止统一标准,迫使群众贷款建房的做法。有统建做法的市县,要彻底改变其做法,充分调动移民户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使移民扶贫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未完成任务的甘泉、周至、大荔三县,市上要抓紧督促检查,尽快组织实施,完成任务后,向省办写出专题报告。
(三)深入调查,摸清底数,确保项目计划的严肃性。移民扶贫计划的变更,究其原因,是移民项目库建立不完善,底数不清,编报计划盲目随意,领导意志任意调整和自然灾害的影响。为了确保项目计划的严肃性,各地要认真调查摸底,完善移民项目库内容,编报计划时,要从项目库中筛选,克服编报计划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杜绝人为调整计划现象的发生。对于因自然灾害影响和土地协调问题造成个别移民项目计划变更,要及时向省办写出书面报告,写清调整原因,变更的乡镇、村组地点,变更的户数、人数,以便省办批复。
(四)关注贫困,发展产业,确保移民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各级政府要充分关注移民户的后续发展,解决他们的脱贫问题,首先要立足当地实际,发展传统产业,帮助他们选项目、学技术、引良种,指导他们发展;其次是加强移民户劳务技能培训,培训的名额要向移民户倾斜,提高他们进入劳务市场的竞争能力;三是对特困户要落实干部包抓责任,做到不脱贫,不脱钩,把移民户的后续发展,作为一项长期任务,狠抓落实,使移民扶贫工作的成效进一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