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六安瑞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六政秘[2006]193号)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要求收回六安瑞源置业有限公司等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六国土资〔2006〕173号)悉。经研究,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
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二项和《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及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同意收回以下地块使用权,总用地面积41368平方米:
一、地块一:六安瑞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块。东至梅山路,南至大别山路,西至规划红线,北至规划红线,用地面积35046平方米;
二、地块二:皖西白鹅美食城地块。东至梅山北路、南至规划红线、西至规划红线、北至规划红线,用地面积为5240平方米。
三、地块三:皋华巷东地块。东至规划红线、南至规划红线、西至皋华巷、北至规划红线,用地面积1082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