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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伊犁州直“十一五”无公害农产品发展规划的通知

  1.建立无公害农产品专销区。采取政府支持、业主投标方式,建立50个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的无公害农产品专销区,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专销区要与通过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签订合同,进入专销区的农产品必须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对其经销的产品进行自检式速测,通过新闻媒体向消费者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定期抽检。
  2.建立无公害农产品销售专柜。在首府城市及重点县建立示范专柜500个,实行市场准入制度,每个专柜面积为10平方米以上。进入专柜的农产品必须是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经检测合格的农产品、名牌农产品,专柜业主单位要对其经销的产品进行自检式速测,通过新闻媒体向消费者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定期抽检。
  五、实施进度
  2007年: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无公害标准,制定无公害农产品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建设州县两级无公害种植业农产品示范基地25万亩,其中无公害粮油经作物示范基地20万亩,无公害蔬菜、瓜果示范基地5万亩;启动建设农产品安全质量检测中心项目申报工作;初步建设5个县级检测站,20个农产品基地质量安全速测点;建立无公害农产品专销区10个,专销柜100个;制修(订)无公害农产品标准20个,认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60万亩,认证无公害农产品25项。
  2008年: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农产品地方标准和生产规范;建设州县两级无公害种植业农产品示范基地25万亩,其中无公害粮油经作物示范基地20万亩,无公害蔬菜、瓜果示范基地5万亩;建立1个州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5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及速测点20个;建立无公害农产品专销区10个,专销柜100个;制修(订)无公害农产品标准20个,认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80万亩,认证无公害农产品25项。伊宁市境内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的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市场抽检合格率达75%以上。
  2009年:逐步完善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建设州县两级无公害种植业农产品示范基地25万亩,其中无公害粮油经作物示范基地20万亩,无公害蔬菜、瓜果示范基地5万亩;建立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速测站点25个;建立无公害农产品专销区10个,专销柜100个;制修(订)无公害农产品标准20个,认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60万亩,认证无公害农产品25项。伊宁市境内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的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市场抽检合格率达80%以上。
  2010年:基本完成无公害农产品发展规划建设任务。建设州县两级无公害种植业农产品示范基地25万亩,其中无公害粮油经作物示范基地20万亩,无公害蔬菜、瓜果示范基地5万亩;建设20个速测点;建立无公害农产品专销区10个,专销柜100个;制修(订)无公害农产品标准20个,认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70万亩,认证无公害农产品20项。各县市粮油、蔬菜、水果、食用菌等农产品无公害生产基地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首府城市所在地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超市的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市场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从根本上解决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问题,出口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水平在现有基础上有较大幅度提高,达到国际标准要求,并与贸易国实现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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