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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伊犁州直“十一五”无公害农产品发展规划的通知

  三、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总体要求,以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产品竞争力为目标,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水平为核心,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实施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包装标识和市场准入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全面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发展,繁荣农业和农村经济。
  (二)基本原则
  1.持“市场导向、业主运作”原则。严格按照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和运行规则办事,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政府指导、协调、服务功能,重在搞好规划,制定政策,营造环境;要依托业主,培育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市场竞争主体。
  2.坚持“政府引导、多渠道投入”原则。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努力做到低投入、高产出;坚持州县两级政府扶持引导、多渠道投入机制,政府投入,示范带动,尽可能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最大化。
  3.坚持“科技支撑、法制保障”原则。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加强科技研究、开发和推广,集中力量解决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的重大技术问题,构建无公害农产品先进实用技术体系;完善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管理法规体系,加大农产品质量卫生监管力度,以法制为保障,依法监管,依法治理。
  4.坚持“分步实施、优先启动”原则。根据不同资源优势、现实基础和市场条件,分阶段、分区域、分品种实施,遵循自然经济规律,对有优势、有基础的地区和项目优先启动。
  (三)目标任务
  建设和完善主要农产品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建立健全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监督检测检验体系、认证体系和市场营销信息体系,实现对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全过程监管,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改善和提高。到2010年,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面积达到125万亩,其中粮经作物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规模达到100万亩,瓜果、蔬菜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面积达到25万亩,认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300万亩,认证无公害农产品100项,力争州直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连锁超市和零售商店的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四、建设内容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业质量标准、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认证管理、市场营销等体系,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以基地建设为中心,以体系建设为保障,夯实无公害农产品发展基础,形成无公害农产品发展的合理布局,构建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监控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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