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伊犁州直“十一五”无公害农产品发展规划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伊犁州直“十一五”无公害农产品发展规划的通知
(伊州政办发〔2007〕30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州农业局制定的《伊犁州直“十一五”无公害农产品发展规划》已经自治州十一届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二月十五日

伊犁州直“十一五”无公害农产品发展规划
(自治州农业局 2007年2月)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农市发〔2002〕1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农市发〔2004〕15号)精神,为尽快提高伊犁州直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产品竞争力,结合实际,特制定《伊犁州直“十一五”无公害农产品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本《规划》所称的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经过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一、发展现状
  为适应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国务院已全面启动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食用农产品无公害生产,保障消费质量安全达到发达国家或地区中等水平。伊犁河谷有着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向西毗邻中亚五国,霍尔果斯口岸是国家级的边境贸易区,近几年农产品出口呈增长态势,发展无公害农产品有着良好的市场前景。同时,伊犁河谷气候特征明显,冬暖夏凉,日照时间长,雨量充沛,工业污染少,农业生态类型多样,形成了独特的农业生产优势,农产品产地空气质量、土壤、水质标准都远远高于国家制定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农药、化肥的使用量都低于全国标准。近年来,州直粮食总产量基本稳定在180万吨左右,肉、蛋、奶、水产品、水果、蔬菜、食用植物油等副食农产品产量保持较快增长,为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创造了条件,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规模、产品总量小,市场占有率低,未能形成规模效益;二是目前农业生产仍以分散经营为主,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程度较低;三是农业标准、农产品检验检测、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等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四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法规还不健全。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