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保障。如鼠害大面积严重发生大,在州鼠害应急防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级响应”的原则,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立即做好各项工作,发生区所在县防治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应急防治工作。
(二)加强鼠情监测,及时报告灾情。州治蝗灭鼠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国家、自治区测报规范开展鼠害监测预报工作,通过监测发现重大鼠害有大发生的趋势,要及时逐级上报自治区治蝗灭鼠指挥部。在鼠害发生的主要季节每三天报告一次,没有发现鼠害蔓延和新的鼠害发生的,实行零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鼠害暴发流行,发生面积大、危害损失重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州灭鼠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州灭鼠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派人到现场调查核实,确定灾情,在2小时内将情况逐级上报到自治区灭鼠指挥部。
(三)物资储备保障。建立鼠害应急防治物资储备制度,储备应急防治物资,储备库设在交通便利、具有储运条件、安全保障的区域,重点储备用于鼠害应急防治所需的农药、饵料、药品、交通工具、大型喷雾器设备、机动喷雾器、鼠夹、发电机、防护服和手套等物资。
(四)技术保障。州鼠害预测预报总站负责鼠害检验检测、鼠害预警和防治技术指导,并在自治区鼠害办指导下开展鼠情联合调查和科学研究工作,积极推广先进的科学防治技术手段,不断提高草原鼠害应急防治能力。
(五)人员保障。以州鼠害预测预报防治总站为中心,以8县2市为基础,建立鼠害监测与应急防治技术保障体系,加强和确保专业技术力量,乡镇(场)要确定专人负责。
(六)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草原鼠害防治工作重要意义、具体措施和实际效果,做到家喻户晓。
(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在灭鼠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和有关部门的规定,确保安全,建立和完善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准确上报。在农药使用上,要认真贯彻落实《
草原法》和《
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大力推广安全、高效、经济、环保的产品,禁止使用剧毒、高残留以及可能导致二次中毒的农药。防治人员上岗前务必经过操作技术、安全知识的培训,严格遵守
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确保人畜饮水和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