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1、预期目标:到2010年,健全食品生产加工领域监管体系,严格食品企业标准的备案制度,区域性责任制和防范监管体系,加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和加工小作坊整顿力度,食品质量合格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建立“黑名单制度”,实施食品生产企业退出机制;建立健全食品监管区域责任制,州县两级实施食品电子监管网络;全面推行和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基本消除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及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和州直重大制售假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2、主要工作任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严格源头监管,严格生产条件,凡不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基本条件的企业,不准开业生产,已经开业的要立即停业整顿,整顿不合格的坚决关闭;认真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强制检验和计量监督等工作;围绕原材料进厂把关、生产设备、工艺流程、产品标准、检验设备与能力、环境条件、储运、包装等方面进行审查,强化企业法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对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瓶装饮用水、果酒、啤酒、白酒、黄酒、酱腌菜、水产加工品、茶叶、炒货食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28类食品严格实行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打击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劣质原料、搀假使假、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依法取缔非法食品加工作坊和饮料生产厂,使上述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会同有关部门加快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建立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标准、认证、检验检测体系。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预期目标:切实加强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在流通环节推行食品安全责任制和承诺制;规范大中型食品商场(超市)的散装食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食品的行为,取缔“三无”食品,净化食品市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测,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到2010年,在流通环节推行食品安全责任制达到95%,实行食品质量承诺制达到95%,大型市场、超市进货做到证票齐全率达95%以上,规模较小的食品经营店“五项制度”落实率达到50%以上,散装食品标签标注规范达到85%以上,县市食品经营企业无照经营户少于5户,食品安全检测不少于400个批次。
2、主要工作任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全面实施食品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追究制度;每年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米、面、油、肉、乳、豆制品、腌制品、糕点、儿童食品进行2-3次检测,继续做好农村食品放心店的创建工作。开展对学校周边、散装食品、“三无”食品的专项整治、“无照经营”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食品广告、虚假广告宣传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标识使用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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