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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便民维权示范岗”活动的意见

无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便民维权示范岗”活动的意见
(锡人口计生〔2007〕37号)


各市(县)、区人口计生局,新区社事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和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的意见》(苏人口计生委〔2007〕18号)精神,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把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引向深入,现决定在全市县(市、区)、镇(街道)两级人口计生部门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便民维权示范岗”活动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便民维权示范岗”活动,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赋予群众的权利交给群众,把人口计生部门应对群众尽到的义务和职责告诉群众,把计划生育的办事条件和办事程序明示给群众,尊重群众在计划生育中的主人翁地位,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依法办事,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切实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至“十一五”期末,100%的市(县)、区和80%的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要求达到创建标准。

  二、活动内容

  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便民维权示范岗”活动,必须坚持“依法行政、程序正当、权责统一、高效便民”的原则,关键要落实好执政为民、依法维权、优质服务的各项措施和要求:

  (一)推行政务公开,建设透明岗位。建立和完善公开办事制度,设立专门的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或宣传栏,及时向广大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生殖健康常识。公开明示并及时更新群众关心的生育、奖励、技术服务免费政策、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及计划生育各项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简化办事程序,建设便民岗位。及时、免费为群众办理《生育服务证》、《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件。确定好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定点单位并向外来育龄群众公布,为他们提供方便、及时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根据《行政许可法》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简化相关办事手续,缩短办事期限,杜绝推诿扯皮,方便群众办事。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制度,为服务对象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代办服务等内容,规范办事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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