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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犁州直“十一五”设施农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六)狠抓市场开拓,推进产业化经营的发展
  1.明确市场定位。州直设施农产品要立足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以满足和丰富人民群众物质生活需求为目标,不断提高地产反季节蔬菜、瓜果的供应能力;同时充分发挥州直口岸优势,在基础条件较好的西四县市,建设以设施蔬菜、瓜果和食用菌为主的蔬菜瓜果出口生产基地,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并面向周边国家,积极开拓中亚市场,打开鲜活农产品正常出口的“绿色通道”,扩大蔬菜、瓜果等设施农产品出口。各县市要积极主动地了解和掌握州内外及中亚市场信息,组织和协调好设施农产品出口,以市场为导向,合理进行品种布局和茬口配置,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
  2.推进以批发市场为重点的市场体系建设。紧紧围绕设施农业区域布局,重点抓好西四县市主产区、铁路、公路沿线以及外贸口岸等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积极推进以伊宁市“伊犁农副产品中心批发市场”为中心的反季节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要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多方筹集资金,加快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交易条件,增强交易功能,提高交易效率。“十一五”期间,州直规划新建和升级改造交易市场3个。
  3.推进产业化经营,强化品牌意识,实施名牌战略。引导有实力的外贸公司参与设施农业生产、产品保鲜、加工和市场营销,延伸产业链,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带头作用,积极推行“公司+农户+出口基地”的产、供、销一条龙经营模式,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长期的贸易合作关系,提高设施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加快产业化经营步伐。通过多种方式对无公害产品和绿色产品进行强有力的国内外推介和宣传,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强”,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名义注册商标,同时先行在中亚各国进行境外商标注册。通过企业树立品牌,打造名牌。使产品打入疆内其它地州和中亚等国际市场。“十一五”期间,州直要注册以设施农产品为主的品牌(名牌)4个,培育以设施农业为主的龙头企业6个。
  4.加大信息网络建设,强化“三电合一”(电话、电视、电脑)信息服务功能。利用现代传媒网络等手段,收集整理、分析预测周边城市和地区的供求信息,与国内各大蔬菜批发市场实现信息联网,通过信息网络及时反馈各地的市场价格和主要产地的生产状况,沟通、衔接设施农产品生产、经营、销售各个环节,提高对市场信息的快速反应能力,建立相对稳定的产销供求关系。要利用各种媒体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产销信息,引导农民按照市场需求生产,避免或减少生产的盲目性、趋同性和随意性。“十一五”期间,建立伊犁州农业信息网络,开办州级设施农业专业网站1个,子网站10个,建立一支具有一定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技能的30人农村信息员队伍,每年发布设施农业信息33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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