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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犁州直“十一五”设施农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四)强化科技支撑,提高设施农业整体生产水平
  1.加强设施农业科技研发和技术推广。农业科研、教学、技术推广等单位要加强合作,针对影响和制约州直设施农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开展科技攻关,为设施农业发展做好科技储备。要建立设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材料引进试验和科技研发基地。引进和研究开发科学合理的温室结构;加强新品种的引进与选育,培育一批适合州直种植和出口要求的设施农业蔬菜、瓜果、食用菌和花卉新优品种;探索和总结科学合理高效的茬口安排;研究不同作物的需水和需肥规律,积极探索合理的节水灌溉模式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积极开展设施农产品无土栽培技术、无公害、绿色栽培技术和病虫害综合防治体系研究。通过新技术、新成果与传统适用技术组装集成,全面推动设施农业的标准化生产。
  2.健全设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充分发挥自治州、县市和乡镇三级农业技术部门职能作用,把设施农业技术服务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大力支持科技人员到生产第一线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承包和技术有偿服务,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建立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科技成果快速转化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农业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的问题。
  3.加强科技人员和农民的技术培训。对现有农技人员进行现代农业和设施农业技术的知识更新,提高实际操作技能和服务农民的本领。伊犁职业技术学院要适应设施农业发展需要,完善专业设置,积极为发展设施农业培养专业人才。“十一五”期间,州直按照一名设施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指导300亩设施农业的比例,培养出366名设施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强化农民培训工作,把设施农业技术培训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规划,开展实用、直观、通俗易懂的科技培训,用5年时间,州直培训3-4万设施农业从业农民,培养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推动设施农业走优质、高产、低耗、高效、持续发展的路子。
  (五)推进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全面提高设施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1.加快建立农产品标准化体系。认真执行国家制定的设施农产品无公害和绿色食品标准,参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伊犁设施农产品无公害和绿色生产、质量安全、检验方法、投入品管理、包装运输和出口的地方标准,形成既适应国际市场要求又满足区内市场消费水平的设施鲜活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
  2.强化设施农产品生产的全程管理。加强产地农业生态环境的监测和治理,规范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和使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害生物的农业防治、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措施,推广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引导和帮助农民科学施肥、安全用药,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的认证工作。自治州农业、质监、卫生、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加快州、县市、乡镇农产品质量检测站、点建设,建成宏观监控、产地和批发市场快速检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建立伊犁州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1个,农产品快速检测站点20个,加大对蔬菜、瓜果和食用菌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测力度。组织设施农业生产基地、企业申请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的产品认证,力争“十一五”期间州直设施农业达到无公害以上标准9万亩,认证产品25个,其中6万亩达到绿色标准,认证产品15个。用两年时间,在伊宁市尽快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以全面提高州直蔬菜、瓜果的质量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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