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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犁州直“十一五”设施农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4.设施农业发展规模化成效初显。经过多年发展,州直设施农业生产已从最初以伊宁市和县城为中心,向远郊扩展,基地建设逐步形成了区域化、规模化、专业化的生产格局。目前州直已有千亩连片的温室、拱棚基地三个,分别是特克斯的托斯曼牧场、伊宁市的塔什库勒克乡和哈尔墩乡;百亩连片或基本连片的基地80多个。初步形成了布局比较合理、具有一定规模的日光温室群和拱棚片,涌现出一批韭菜乡、黄瓜乡、辣椒乡和番茄村、蘑菇村等专业化生产基地。
  5.加快了设施农业向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步伐。随着设施农业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生产能力的提高,各县市积极建立市场营销网络,加大了市场的新建和改造力度,支持龙头企业,发挥中介组织和经纪人在市场与农户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产品流通,扩大产品销售量。目前“山东绿光公司”投资兴建的“伊犁农副产品中心批发市场”,进一步带动我州设施农业产业向纵深拓展。
  6.加快了外向型设施农业的发展。近年来,我州以中亚国家市场为目标,依托地缘、口岸优势,积极探索和发展外向型设施农业,促进反季节蔬菜等鲜活农产品向西输出,而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05年,霍尔果斯口岸通过旅购和边民互市途径,出口蔬菜2万吨左右,实现贸易额6600万元人民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州直设施农业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其他地州相比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一是一些县市对设施农业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二是规模偏小,自给能力仍然有限;三是科技服务力量薄弱,科技人员的技术指导、实际操作技能和从业农民生产技术水平较低;四是投入机制不完善,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的投入机制尚未形成;五是设施农业产业化发展比较缓慢,以农民为主体的产销合作组织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
  二、“十一五”伊犁州直发展设施农业的条件分析
  (一)社会环境条件分析
  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州党委、人民政府都十分重视设施农业。去年5月份,自治区召开了设施农业现场经验交流会,出台了《关于加快设施农业发展的意见》(新政发〔2006〕51号),把设施农业的发展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手段,带动农民增加收入。为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快设施农业发展,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批示,把设施农业作为“伊犁州直的发展方向、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和优质高效农业的重要举措”,州农业部门也把设施农业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今后伊犁州直农业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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