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犁州直“十一五”设施农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伊州政发〔2007〕10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伊犁州直“十一五”设施农业发展规划》已经自治州十一届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二月十六日
伊犁州直“十一五”设施农业发展规划
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设施农业发展的意见》(新政发〔2006〕51号)和《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一五”设施农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新政发〔2006〕57号)要求,结合州直实际,现编制《伊犁州直“十一五”设施农业发展规划》。
一、伊犁州直设施农业发展现状
(一)主要成就
伊犁州直设施农业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发展于九十年代,特别是1997年自治区在和硕县召开菜篮子工程产业化现场会之后,以日光节能温室为主要模式的设施农业开始了规模化发展,设施农业的高效性日益凸现。截止2005年底,州直设施农业总面积达到4.9万亩,有温室2.9万亩,拱棚2.0万亩,生产反季节蔬菜、瓜果14万吨。设施农业总产值2.23亿元,纯收入达1.25亿元。设施农业在丰富淡季蔬菜供应、发展高效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和出口创汇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1.制定优惠政策,调动了农民发展设施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各县市因地制宜,从资金扶持、承包用地、协调贷款、帮扶解决水、电、路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发挥政府在设施农业起步阶段的引导作用,充分调动了农民发展设施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2.设施农业正在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新亮点。设施蔬菜生产由单一的春提早向秋延晚和冬季生产发展,实现了由一季生产向多季生产、一季增收向四季增收的转变。据调查,目前州直日光温室亩纯收入多数为4000元-5000元,高的达2-3万元,已经成为州直种植业中经济效益最高的产业之一,成为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3.设施农产品品种日益丰富,自给率不断提高。目前,设施农业已从过去以生产蔬菜为主,逐步向生产瓜果以及食用菌、花卉、经济作物育苗等多领域发展。伊犁州直设施农业使得冬季鲜菜数量逐年增加,深冬不宜生产新鲜果菜类蔬菜的时间越来越短,上市蔬菜的品种向叶菜、果菜、茎菜等多品种方向发展,达到了30余种。除12月下旬-3月中旬外,地产菜基本能满足供应,部分鲜菜还供应博州、克拉玛依、石河子和乌市市场,有效地改善了州直乃至北疆的冬季鲜菜供应,自给率由2000年的30%提高到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