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发生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立即报州人民政府研究后及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3)在大面积停电期间,要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宣传工作,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力量,发动群众,坚决打击造谣惑众、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减少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4.1.3 应急处置
(1)当电力供应持续出现严重危机,并有可能导致系统性供需破坏和大面积停电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伊犁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制定限电方案,各市县供电单位要落实实施限电方案。
(2)在紧急情况下,为保证伊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证重要城市、重要用户的供电,电网值班员有权决定采取拉限负荷,解列电网、解列发电机组等一切必要手段,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扩大。
(3)电网与供电恢复:发生I级停电事件后,电力调度机构和有关电力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要优先恢复发电厂和仍能保持热态启动能力机组的厂用电源。对于有自有启动能力的发电厂,应根据情况自行启动发电机组。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留有必要裕度。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各发电厂严格按照电力调度命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各电力用户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地恢复用电。
----在对停电发电厂和变电站恢复送电之后,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恢复对重点地区、城市、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分区恢复的,在条件具备时应尽快实现联网运行。
(4)社会应急:发生I级停电事件后,受影响或受波及的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类电力用户要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对停电后易造成重大政治影响、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党政机关、军队、机场、矿井、医院、金融、通信中心、新闻媒体、化工、钢铁等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保安电源,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机场、商场、影剧院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的电力用户,停电后应迅速启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组织、有秩序地集中或疏散,确保所有人员人身安全。
----公安、武警等部门在发生停电的地区要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巡逻防范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消防部门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扑灭大面积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
----公安交警部门应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区域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缓解交通堵塞,避免出现交通混乱,保障各项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
----物资供应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加工、生产、运输和销售,保证居民在停电期间的基本生活资料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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