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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I级停电事件状态:
  (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伊犁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80%及以上;
  (2)伊宁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80%及以上;
  (3)因严重自然灾害等原因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伊犁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50%及以上,并且造成重要发电厂停电、重要输变电设备受损,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4)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等原因引起电力供应严重危机,造成伊犁电网60%及以上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伊犁电网拉路限电负荷达到正常值的40%及以上,并且对伊犁主电网正常电力供应构成严重影响;
  (5)因重要发电厂、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伊犁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20%及以上,对伊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3.2 Ⅱ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Ⅱ级停电事件状态:
  (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伊犁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60%及以上,80%以下;
  (2)伊宁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70%及以上,80%以下;
  (3)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伊犁电网减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及以上,50%以下;
  (4)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等原因引起电力供应严重危机,造成伊犁电网40%及以上,60%以下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
  (5)因重要发电厂、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破坏或打击,对伊犁主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

4 应急响应

  4.1 Ⅰ级停电事件响应
  4.1.1 事件报告
  (1)发生Ⅰ级停电事件时,电网调度机构应立即启动电网事故处置预案,并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电网企业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有关报告后,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停电区域、可能产生的后果和应急处理需要等,判断是否进入Ⅰ级紧急状态,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应急领导小组,通知相关部门。
  (3)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汇报。同时宣布启动预案。
  4.1.2 事件通告
  (1)发生Ⅰ级停电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救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通报,使有关部门和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在Ⅰ级停电事件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公众通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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