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的通知
(伊州政办发〔2007〕50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经自治州第十一届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机构与职责
2.2 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企业、重要用户职责
3 事件分级
3.1 I级停电事件
3.2 II级停电事件
4 应急响应
4.1 I级停电事件响应
4.2 II级停电事件响应
5 应急保障
5.1 技术保障
5.2 装备保障
5.3 人员保障
6 宣传、培训和演习
6.1 宣传
6.2 培训
6.3 演习
7 信息发布
8 后期处置
8.1 事故调查
8.2 改进措施
9 附则
9.1 预案管理与更新
9.2 预案解释部门
9.3 预案实施时间
10 附件
10.1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框架与流程图
10.2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10.3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济安全、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伊犁电网的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