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对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培训实习工作进行总结的通知
(宁人办发[2005]105号)
各市人事局:
我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培训实习工作已开展近三年。这项工作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缓解就业压力,提高就业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不断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方式,进一步做好今后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培训实习工作,经研究决定,对2003年以来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培训实习工作进行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人事局和人才交流中心接到此通知后,要对本地区2003年以来开展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培训实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主要是总结成绩和经验,分析不足和问题,提出今后完善改进的措施和建议,进一步增强对这项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二、总结中要进行调查研究,通过走访、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听取高校毕业生、培训实习单位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分析。
三、总结要形成书面材料。并于11月20日前将书面总结及磁盘报送至自治区人才交流中心。自治区人事厅将根据各市的总结,做出全区的工作总结,报国家人事部及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