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推进村镇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一)推动村镇消防规划编制和实施。村镇消防规划是村镇规划的重要组成,也是农村消防工作的基石。各级政府和建设、规划等主管部门应及时制定村镇消防规划指导性文件,将消防规划纳入村镇整体规划编制、人居环境治理工程和试点工作范围,实行同部署,同规划,同实施。具体承担村镇规划编制任务的县市、乡镇政府和规划设计机构,应当将公安消防机构、乡镇公安派出所纳入规划编制成员单位,及时征询有关消防规划意见。村镇消防规划编制要结合村镇经济发展实际,以适应农村发展和农民需要为出发点,坚持因地制宜,按需规划,分类指导。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镇、县城城关镇要全面做好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方面的规划;乡镇消防规划重点要做好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的规划;村庄规划要重点解决好消防安全布局、防火间距和消防水源的问题。在推进农村宅基地规划管理、抗震安居工程、农村校舍改造、寄宿制学校建设、乡镇卫生院建设和“六小工程”建设工作中,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村镇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设计中综合考虑消防安全布局、防火间距、消防给水、电气安全因素,依法办理消防审核、验收手续,公安消防部门应当主动跟进,加强服务,对涉及新农村建设工程项目要开辟“绿色通道”,必要时上门服务,现场办公。
(二)改善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各级政府和发展计划、财政、民政、农业等相关部门在编制农村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指导性目录时,应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纳入计划,将手抬机动泵、消防水带、水枪、灭火器等简易消防器材和消防宣传资料纳入资金、实物扶持项目,将缺少自然水源村庄的消防水池(消防用水可与生活用水并用)建设纳入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设有供水管网的乡镇,应当在新建、改建工程中一并实施消火栓建设;远离专兼职消防队且集中聚居人口超过1万人的乡镇,应当配置一辆消防车或洒水消防两用车。文教部门应当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建设工程。农业部门在实施“一池三改”工程中,应一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将消防安全事项纳入使用培训内容。
四、创新载体,拓宽渠道,推进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