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厅关于组织参加“全国人才市场第三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
(宁人发[2005]118号)
各市、县(区)人事(人事劳动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宁党办发[2005]57号)精神,充分发挥我区各级人才市场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尽可能多地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人才市场第三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精神和统一部署,现将我区组织参加“全国人才市场第三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 活动名称、时间、主题
1、活动名称:全国人才市场第三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
2、时间:2005年11月21日-27日
3、主题:投身基层,报效祖国,广阔天地,大有作为
二、主办、承办与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人事部
承办单位:中国人才交流协会
协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厅
技术支持:人事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www.chrm.gov.cn)、国家人才网(www.newjobs.com.cn)、宁夏人才网(www.nxrc.com.cn)
三、活动方式和内容
服务周是全国人事系统每年一度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公共服务的公益性活动。今年的服务周活动要体现中办发[2005]18号和宁党办发[2005]57号文件精神,重点为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服务。主要包括:
(一)参加全国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大会。各级人才交流中心要及时收集本地区各类机关、事业、企业等用人单位针对2006年高校毕业生的需求信息,上传自治区人才交流中心,经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人事部。在服务周期间,凡进入宁夏人才网的用人单位一律免费,享受在人事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国家人才网和宁夏人才网、宁夏人才市场招聘大厅发布招聘高校毕业生信息的服务。
(二) 举办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定于11月26日在各市和有条件的县(区)人才市场分别同时组织举办“全国人才市场第三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市(或××县/区)人才招聘大会”。对应届高校毕业生一律实行免费服务。在招聘会现场悬挂统一会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