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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强扶贫开发重点村和移民新村(点)村庄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强扶贫开发重点村和移民新村(点)村庄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
(陕扶办发[2006]61号 2006年9月18日)


各设区市扶贫办(局),建委、建设规划局、建设管理局、城建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省扶贫开发重点村(以下简称重点村)和移民新村(点)的整体建设水平,切实解决重点村村庄布局杂乱,建设用地管理不规范,土地浪费严重等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要求,加强扶贫开发重点村和移民新村(点)村庄规划建设工作,全面实施《陕西省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条例》,省扶贫办和省建设厅研究决定,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重点村和移民新村(点)村庄规划建设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做好整村推进重点村和移民新村村庄规划建设工作,对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扶贫开发在我省贫困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加强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使之达到村容整洁,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也是整村推进重点村和移民新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我省在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和移民扶贫工作中安排了部分村容村貌整治项目,使贫困村“脏、乱、差”的现象基本得到了治理,生态环境和人居条件不断改善,呈现出民居美化、街院净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的面貌,已建成的重点村和移民新村(点)成为全省农村建设中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重点村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滞后或不按规划实施,导致村庄建设选址不当,工作无序,布局零乱;二是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三是旧宅基地没有及时复垦,土地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四是部分移民新村(点)的民宅设计单一,缺乏有效引导,建设水平低,功能不全,有的甚至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随着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农民收入的不断增长,农民群众对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因此,在整村推进重点村和移民新村建设中,做好村庄规划建设工作,对于促进全省重点村和移民新村(点)整体建设水平的提高,进而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发挥部门优势,合力做好重点村和移民新村(点)规划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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