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农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7〕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市属各有关单位:
《南昌市农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六月三日
南昌市农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 指导思想
1.2 工作原则
1.3 农业生物灾害分级
1.4 适用范围
2、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2.1 应急指挥体系
2.2 职责
3、监测预警
3.1 疫情监测预警
3.2 灾情监测预警
4、应急响应与防控措施
4.1 应急响应
4.2 防控措施
5、后期处置
6、保障措施
6.1 物资保障
6.2 资金保障
6.3 技术保障
6.4 人员保障
6.5 法规保障
6.6 监督检查
7、附则
7.1名词术语
7.2 疫情和灾情分级标准
7.3 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7.4 预案管理与更新
7.5 其它事项
农业生物灾害是自然灾害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种类多、范围广、面积大、频率高、突发性和暴发性强等特点,事关粮食安全、农业安全、生态安全、环境安全。
农业生物灾害包括重大植物疫情和重大农作物病虫灾情(以下简称疫情和灾情)。重大植物疫情是指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以及境外新传入和国内突发性农业有害生物的传入蔓延对农作物及农产品造成的重大危害和严重损失等灾害。重大农作物病虫灾情是指迁飞性、暴发性虫害和流行性植物病害以及其他有害生物在较大地域范围内暴发流行对农作物及农产品造成的重大危害和严重损失等灾害。
为了提高我市应对农业生物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有效预防重大植物疫情的传入蔓延,确保在发现重大植物疫情传入扩散和发生重大农作物病虫灾情时,能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封锁控制扑灭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确保我市农业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促进农产品国内外贸易,保护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
植物检疫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1、总则
1.1 指导思想